一、公示依据:
《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建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资[2016]55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淮安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淮投控〔2022〕160号)要求,关于中科高能辐照加工总部基地项目标的公司估值评估工作通过询价比价的方式委托四川大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四川大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委托后,对其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川公评估报[2023]第18号)。
三、公示内容:
1. 经济行为批准文件;2.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3.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4.协会备案信息。
四、公示期间:
按照苏国资〔2016〕5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止。
五、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本项目评估资料见本网页附件,纸质档材料现存于淮安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招引二部(淮安市清江浦区金地商务中心1号楼39层3908室),有需查阅评估资料请联系投资招引二部,联系人:肖峰;地点:清江浦区金地商务中心1号楼39层3908室;电话:15298378653;邮箱:xiaofengauto@126.com。
六、意见反馈方式:
1.对评估报告的意见反馈至淮安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招引二部。联系人:肖峰,地点:清江浦区金地商务中心1号楼39层3908室;电话:15298378653。
2.对评估行为及评估过程中可能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反馈至淮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或派驻淮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组。
集团监督审计部电话:0517-83606017。
派驻集团纪检组电话:0517-83606613。
淮安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